工伤认定工作流程

发布时间:2021/04/01 16:44:58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1. 符合工伤认定的教职工需于事故发生7日内向劳资科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。

2. 劳资科与巴市人社局联系领取相关表格交于申请人填报。

3. 申请人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按照要求于事故发生15日内向劳资科提交相关材料(工伤认定申请书需部门院系负责人审核内容真实性并签字)。

4. 劳资科于事故发生30日内进行网上工伤认定申请备案、上传相关资料,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院长审批同意后,拟报告将纸质版资料交至人社部门工伤科。

5.巴市人社局工伤科认定批复后,兑现工伤待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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