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院系:
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《关于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做好我院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详情见
http://nmgskghw.nmgnews.com.cn/system/2023/09/28/013492356.shtml。
二、各部门、各院系要严把质量关,提高申报质量,控制申报规模,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。同一年度凡已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、自治区社科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,不能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,如立项后查实属于重复申报,立即撤销立项项目,且取消次年申报资格;同一年度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,但未获得立项的,负责人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可以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。
三、本次实行网上申报,申报系统将于10月9日正式开通,登录端口为/index.html,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17时。
四、请各单位于10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315,报送纸质材料包括《申请书》(申报管理系统导出版本,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,一式4份)、《课题论证活页》(一式4份)和盖章后的《申报材料汇总表》。电子版材料(《申请书》、《课题论证活页》、《申报材料汇总表》)由部门、院系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夹发送至邮箱3080405252@qq.com。请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注意:今年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的结项要求都有变化,特别是研究报告,更注重成果转化运用,难度也相应增加。所有不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,届时将终止并追回经费。所以请各部门、各院系组织申报过程中重点强调。
联 系 人及联系电话:王慧 0478-8417006 15947484896